德州新闻网讯(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张康通讯员李诚)
田里的野鸡、水中的野鸭,味道鲜美,齐河县祝阿镇一男子垂涎已久,为此专门买了气枪。然而,他美味没吃上,却被警方行政拘留了。
近日,齐河县祝阿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,40岁的陈某有一支气枪。民警立即前往调查,并在其家中查获一支气枪。
由于这几年环境好了,田间的野鸡、野鸭多了起来,陈某垂涎不已。今年1月,陈某通过微信花费800余元,先后购买了气枪零部件自行组装。结果,还没开枪试射,就被民警找上门来。
经公安机关鉴定,该气枪全长1223毫米,枪管口径5.45毫米,以气压作为动力发射弹丸,弹丸速度最快可达每秒280米,杀伤力极大。在100米的距离,它能够贯穿一个啤酒瓶或者金属制的易拉罐。在50米的距离,它能够贯穿防盗门,当然也能将人的头盖骨贯穿。同时,该气枪性能不可靠,容易走火,很容易对他人和持枪者本人的生命财产构成威胁。
目前,齐河警方依法给予陈某行政拘留,并处???。